为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就业,根据工作需要,宝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发辅助类公益性岗位20个,招收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。
	一、招募对象和条件
	1、我县辖区内毕业两年内离校未就业、进行失业登记并认定为就业困难援助对象的2021、2022届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((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、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),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:
	(1)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的;
	(2)当年经县级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城镇特困职工家庭的;
	(3)残疾人家庭的;
	(4)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;
	(5)在校期间曾享受助学贷款的;
	(6)父母双方下岗失业目前仍未就业的;
	(7)父母长期患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;
	(8)单亲家庭或孤儿的;
	(9)发生严重灾情或事故的;
	(10)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。
	2、遵纪守法,品行良好,履行公益性岗位职责,遵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;
	3、身体健康,服从组织安排,能够完成工作任务。
	二、招聘岗位
	
		
			
				
					用人单位
			
			
				
					岗位
			
			
				
					专业
			
			
				
					人数
			
		
		
			
				
					宝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			
			
				
					辅助类岗位
			
			
				
					不限
			
			
				
					20
			
		
	
	三、报名时间和地址
	1.报名时间:2022年7月4日开始(工作时间日报名)
	2.报名地点:宝丰县人社局劳动就业服务中心354室(兴宝二路与231省道交叉口智慧大楼)
	3.报名方式:报考人员须提交本人《就业创业证》、就业援助对象认定申请表和认定类型材料、身份证、户口本、毕业证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,现场填写报名表。经资格审查通过后,安排时间进行面试,择优聘用。
	四、招募办法和待遇
	按照“先特困后困难,先本科后专科,专业对口优先”的原则,公益性岗位工资包括岗位补贴和用人单位补贴,岗位补贴标准按照现行最低工资标准执行,缴纳社保。
	咨询电话:0375-6511019
	监督电话:0375-6515900